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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取消“街影”非放寬樓高
Tuesday, 30 September 2014 03:16

 

  據土地工務運輸局訊:為配合社會發展,特區政府近年陸續出台及完善城市規劃、土地及建築等相關法律,有關工作持續進行,不斷完善檢討,並廣泛聽取社會意見。針對社會近日關注的“街影”條例,政府指出,如取消有關條例,並非意味着放寬樓宇高度,一切建築仍須嚴按《城市規劃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土地法》,以及未來經修訂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技術篇及經修訂的《防火安全規章》的規定,確保建築物及所在的周邊環境有充足的日照和空氣流通。
 
    規範小區地積比率
 
    《城市規劃法》今年三月一日實施以來,配合城市規劃委員會的運作,社會總體對城規及建築有了更嚴格的要求,也提升了關注度。政府即將展開總體規劃的編製工作,完成後會開始小區規劃的編製。針對法定的小區詳細規劃,將會詳細地訂定建築物相關的用途、高度、地積比率、可建面積及覆蓋率等規範,加上各種專項報告,將可符合整體小區詳細規劃的目標及原則,有助創造優良的社區生活環境,提升環境品質,達至社會可持續發展等目的。
 
    政府重申,每份小區規劃草案均會依法公示及公衆諮詢,各持份者及居民均可廣泛參與,發表意見,逐漸形成共識,經聽取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意見後,才會落實制定,並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公佈後實施。過程確保公開透明,而且最大限度讓公衆參與,無論專業人士、業界和市民均可透過有關程序,充分發表意見。(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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