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_mageia

  • Wide screen resolution
  • Decrease font size
  • Default font size
You are here: 主 頁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
房屋局持續監察房地產中介活動 PDF Print E-mail
Wednesday, 29 October 2014 00:00
 房屋局訊:自《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生效起,房屋局一直監察房地產中介活動。最近巡查房地產中介人商業營業場所時,發現部分房地產中介人未與客戶簽訂房地產中介合同,便提供涉及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服務,以及提供的房地產中介合同未有載明法定必要事項。該局已跟進處罰該等涉及行政違法行為。房屋局提醒房地產中介業者,執業時必須遵守《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規定,否則將被處罰。
 
    合同未載法定事項
 
    房屋局持續監察房地產中介人及房地產經紀從事業務應遵守的各項規定,藉以強化執行《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最近巡查房地產中介人商業營業場所中,稽查人員發現部分房地產中介人未與客戶簽訂房地產中介合同前,便為客戶提供涉及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服務,又或提供的房地產中介合同未有載明法定必要事項。大部分出現遺漏或填錯的房地產中介合同,都是涉及未有載明客戶的聯絡方法(如未有填寫客戶的聯絡電話或地址)、佣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以及其支付方式和條件(如未有填寫佣金的具體金額或為物業成交價的百分比)、不動產的識別資料、法律狀況及其他特徵說明等。
 
    跟進處罰違規經紀
 
    房屋局已對上述涉嫌行政違法個案提起處罰程序。房屋局提醒房地產中介人,提供涉及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服務前,必須與客戶簽訂書面的房地產中介合同。否則,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規定,會被科處二萬至十萬元罰款。所有與客戶訂定的房地產中介合同必須載明法律規定的必要事項,否則會被科處五千至二萬五千元罰款。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房地產中介合同須載明下列事項:一,房地產中介人的名稱、准照編號及商業營業場所地址;二,客戶的名稱、聯絡方法及其他識別資料;三,擬促成的法律行為的標的物;四,佣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以及其支付方式和條件;五,不動產的識別資料、法律狀況及其他特徵說明,如合同旨在推介客戶的不動產;六,倘有的由一個中介人代表雙方的情況。另外,根據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房地產中介人在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前,不得向客戶提供涉及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服務,但屬諮詢、提供或使了解市場狀況及可供參觀的不動產的資訊者不在此限。
 
    房屋局一直密切監察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遵守《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的情況,並透過不同的渠道宣傳,以及與房地產業團體保持聯繫,提醒房地產中介人及房地產經紀必須遵守《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否則可被處罰。(來源:澳門日報)
 
樓宇管理資助修訂後月底生效 PDF Print E-mail
Monday, 27 October 2014 00:00
 政府公報昨刋登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樓宇管理資助計劃規章”,於十一月二十七日生效。房屋局稱,隨着樓宇樓齡漸趨老化,設施亦趨殘舊,透過修訂“樓宇管理資助計劃規章”,藉擴大資助範圍,提高資助限額,增加申請次數,放寬發放條件及簡化申請程序,進一步鼓勵並推動業主召開大會,履行樓宇管理及保養維修的責任。
 
    資助必須實報實銷
 
    房屋局昨日中午十二時假該局六樓會議室舉行記者會,房屋局樓宇管理廳長胡俊華、樓宇管理支援處長劉綺玲等主持。他們稱,“樓宇管理資助計劃”由○八年九月起生效至今年十月十五日,累計已批個案一百六十七宗,資助金額近四十六萬元。考慮該計劃生效至今已逾六年,且資助範圍僅為鼓勵分層所有權制度的樓宇選出管理機關(俗稱管理委員會)及設立共同儲備基金,並為一次性資助,遂修訂“樓宇管理資助計劃規章”。
 
    “規章”資助範圍保留因選出管理委員會及設立共同儲備基金而依法召開會議所引致的費用,更擴大資助範圍至因通過上年度的賬目及本年度執行的開支預算,以及通過共同部分維修或保養工程而依法召開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會議(俗稱業主大會)所引致的費用。同時,明確申請資助的開銷項目,尤其租用舉行大會會議的場地及設施、寄送召集書及影印文件,必須以實報實銷的方式資助。同時,如會議議程為選出管理委員會的情況申請資助,且管理委員會由大會選出,有關的申請可獲額外資助二千元(澳門元,下同),以補助該管理委員會因開展樓宇管理工作所引致的費用。
 
    資助每年增至兩次
 
    為保障會議的召集人不會因業主不參與大會而導致須自行承擔相關費用,以利推動會議的召開,“規章”亦放寬資助的發放條件。祇要業主大會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並事實舉行了大會,同時,能證明相關費用是用於舉行大會而支付,儘管大會當日因未達法定人數而使大會未能運作,或因相關議程不獲大會通過,有關的支付仍能獲得資助。
 
    為持續地支援管理委員會尤其在樓宇共同設施維修保養的工作,“規章”將僅為一次性資助,增加為每年可獲資助兩次。考慮到本澳新落成的樓宇多為高層屋苑,召開業主大會的其中一個最主要支出為郵寄掛號召集書,郵寄掛號信的費用必定因單位數量而增加,故“規章”調整資助的單位數量,及大幅增加資助金額:不足一百個單位獲不超過四千元;一百至三百九十九個單位獲不超過七千元;四百至七百九十九個單位獲不超過一萬一千元;八百個單位或以上獲不超過一萬六千元。
 
    申請人祇需在舉行大會會議後三十日內,提交組成申請卷宗的文件,簡化了申請程序。凡依法選出管委會,將可向當局申請《樓宇維修基金》綜合計劃的財政資助或貸款,有利開展樓宇保養及維修工作。有關“樓宇管理資助計劃”的申請表格,可親臨房屋局索取或於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下載。查詢可致電二八五九 · 四八七五。(來源:澳門日報)
 
中原地產:澳門房地產市場發展空間仍很大 PDF Print E-mail
Wednesday, 22 October 2014 00:00
   月來樓市成交淡靜。澳門中原地產董事石寶德表示,賭收連續四月下跌,對樓市影響不大,畢竟市場無可能長期高增長,適當放緩有利健康發展。按目前情況分析,第四季仍是調整期,主因今年成交量偏低,相信要到明年發展商推出新項目,為市場提供價格指標時才會蓬勃。
 
    用家市場健康發展
 
    石寶德表示,澳門過去十年經濟起飛,地產業跟隨同步發展。澳門經濟條件理想,有穩固的基礎,過去數年樓市穩健,主要是換樓客需求帶動。大部分買家是澳門居民,用家市場相對健康。
 
    無可否認,過去十年樓價倍數增長,但十年前樓市價值遠高於價格,隨着工資、成本上升,樓價亦由早年偏低回升至近年的合理水平。與鄰近地區比較,澳門房地產市場發展空間仍很大,土地資源較緊張,人口持續上升,估計樓市發展仍維持健康,過程中難免會有調整期。
 
    市場一直關注美國加息對樓市的影響,他指出,加息首要條件是經濟基礎好,相信加息幅度不會太高及太急,估計在0.25%或0.5%之間,長遠仍要視乎整體局勢。銀行會因應不同時段及情況調整利率,如申請按揭會視乎申請人的背景資料。總體而言,利率微調對澳門樓市影響不大,因現時主導澳門樓市的並非利率,而是供求關係。
 
    雖銀行每踏入第四季均會收緊按揭,不過本地人資金較充裕,主要受影響的是“上車客”。面對估價不足,首期壓力相對較重。但調整期業主叫價不如早前進取,減輕資金壓力。
 
    橫琴住宅緩澳租金
 
    最近橫琴推出多個新盤,吸引不少本地居民購買,當中以投資者為主,主因憧憬橫琴的發展,以及考慮抗通脹因素,反映澳門人購買力很強。橫琴樓盤對澳門樓市影響不會太大,因購買橫琴項目屬長遠投資。雖現時廿四小時通關仍未有具體時間表,通關後澳門或變成“精英社區制”。珠海仍可提供租賃空間,紓緩澳門租賃市場的供求緊張,本澳外僱比例增加,難免增加租金的壓力。
 
    過去十年澳門樓市由需求帶動,展望下一個十年,本澳將有更多利好因素,包括旅遊業帶動和港珠澳大橋落成等。(來源:澳門日報)
 
地產經紀臨時牌申請十月底截止 PDF Print E-mail
Thursday, 23 October 2014 00:00
  房屋局訊:第七/二○一四號法律修改第一六/二○一二號法律《房地產中介業務法》頒佈後,房屋局至今收到三十二宗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申請,申請截止期限為本月卅一日,房屋局呼籲有意申請者及早辦理手續。
 
    欠交文件盡快補齊
 
    上述法律通過後,容許以類似屬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公司的房地產中介人身份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者,其商業營業場所亦可設於作居住、住宅或工業用途的不動產的地面層內,但僅以在第一六/二○一二號法律《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公佈之日(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已在該處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者為限,經申請並審批後可獲發屬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公司的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該臨時准照的有效期至二○一九年八月卅一日,到期失效,不得續期。
 
    截至本月十五日,房屋局累計收到已遞交的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申請共卅二宗,當中已獲批准個案有廿一宗,處理中個案有九宗,有兩宗個案因不符合法律規定不批准。另申請人如已接獲補交文件通知應及早補交文件,因為須交齊各項文件,經審核後才可獲發給臨時准照。
 
    外地置業留意法規
 
    該臨時准照申請期限至本月卅一日,房屋局呼籲有意申請者留意,盡快遞交申請表。房屋局網頁已上載申請所需文件的資料及填寫表格的範本供參考,申請人須前往位於俾利喇街一三四號望賢樓地下的房地產中介業務辦事處辦理申請。
 
    自《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生效後,房屋局一直持續監察房地產中介活動,倘房地產中介人及房地產經紀有違規,將依法檢控其行政違法,以貫徹執行《房地產中介業務法》。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是規範准入及從事涉及位於澳門不動產的房地產中介業務。涉及澳門以外不動產的房地產中介業務,不屬於《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的規範範圍。為此,市民購買澳門以外的不動產時要倍加小心,由於各地有不同的法律和規管方式,故應先清楚了解不動產所在地有關購買、出售或租賃的法例及規管等資料,保障自己的權益。(來源:澳門日報)
 
通告:本會參展第十九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MIF) PDF Print E-mail
Monday, 20 October 2014 07:23

第十九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MIF)將於2014年10月23日至26日假座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舉行。

一如往屆,本會作為“安居在澳門”展區成員,將在展會期間參展,派發商會介紹資料及刊物,以做宣傳。歡迎本會領導、理監事仝人及全體會員參觀指導。

第十九屆MIF期間安排有諸多貿易投資論壇及峰會,本會會員可積極參與。詳細日程可詢活動官方網站(點擊進入)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

2014年10月20日

 
<< Start < Prev 1 2 3 4 5 6 7 8 Next > End >>

Page 2 of 8